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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硕士点

发布时间:2024-06-26 阅读量:

山东科技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类别:金融(领域代码:025100)

   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山东科技大学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授权点于2014年9月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并于2015年9月开始招生。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充分利用山东科技大学作为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的品牌优势和青岛作为山东半岛区域金融中心的地域优势,依托山东科技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研究方向:1、金融工程;  2、保险精算;  3、金融数据挖掘; 4、商业银行管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现代金融理论,具备投融资管理、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金融数据挖掘、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金融量化分析等知识与技能,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三、招生对象
   见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三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除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要求之外,若学生在核心及以上的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学生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单位署名为山东科技大学。在征得导师的书面同意后,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学院与学校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时间一般为0.5年或1年,不能超过1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培养,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7学分、校内公共选课3学分、基础理论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必修环节8学分。学位课合格成绩为70分,非学位课合格成绩60分。课程设置方案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六、培养方式
   1、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金融部门专家担任行业导师开设讲座、承担部分课程、协助指导学位论文选题。
   2、考评方式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3、实践环节包括案例讨论、模拟训练、实验、专业实习等。
   4、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明确课程学习、文献阅读、专业实践、论文选题、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论文撰写等环节。导师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及其它培养环节进行指导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5、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七、学术活动与实践环节
   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听取不少于10场由校内外组织的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主持或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与金融相关的科研课题等。
   注重案例教学,建设了相关课程的教学案例库。要求学生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本领域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分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并委派专业人员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进行指导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要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应着眼于实际问题,论文形式提倡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和产品设计等。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其他